2023年山东专升本考试投档录取原则
发布日期:2023-05-20 作者: 点击:
1、高校推荐生
依据校荐生(含建档立卡批次未被录取,且已填报校荐生批次志愿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四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校荐生招生计划,依据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2、自荐考生
自荐生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达到报考相同高校相关专业的校荐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以增列方式录取。
3、建档立卡考生
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依据考生四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专升本专项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在该批次已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不再参与后续批次投档录取;未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可根据其在校荐生批次填报的志愿,继续参加校荐生批次投档录取。
4、大赛保送生
大赛保送生根据招生高校大赛保送生资格审核结果投档,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5、退役士兵考生
全额录取:
招生高校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方案。对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综合考察,根据考生选报专业,全额录取。
择优录取:
如该专业的退役大学生考生,可填报一次征集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填报一次征集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征集志愿考生须重新根据报名高校的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方案参加录取。征集志愿仍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根据生源情况和剩余免试招生计划,按照随机原则调剂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