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医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19-01-23 作者:山大学仁 点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9年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泰山医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我校2019年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执行。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泰山医学院 学校代码:10439
(二)学校校址: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619号(校本部);山东省泰安市迎胜东路2号(天外村校区)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学习形式: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
(五)学校概况:
泰山医学院前身为山东医学院楼德分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891年创办的华美医院医校。学校现在是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国家教育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确定的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2013年,学校成功入选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现占地30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8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4.58亿元,教学科研设备总值3.1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08万册。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22000余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余人,留学生600余人。学校校本部教职工1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10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7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6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山东省教学名师8人,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4人,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3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2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首席专家4人,泰安市拔尖人才3人,2级教授13人。学校现有44个本科专业,其中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建设专业(群)5个,涵盖20个专业,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3个。;建设有43门省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个山东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有7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重点实验室;有5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41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23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8所,其他各类实习见习教学基地250余家。
目前,山东省政府正在整合泰山医学院与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等资源,组建新的医科大学。
(六)办学定位:
总体目标定位:坚持“立德树人,育才为民”的办学理念,秉承“登攀”精神,努力建设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以医学为主体的教学应用型高水平大学。
办学类型定位:教学应用型大学。
办学层次定位:学校的主要教育形式是全日制学历教育,以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和中外合作教育。
学科专业定位:以医学为主体,以医工结合为特色,构建医工、医药、医理、医管等交叉融合、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学科体系和专业格局。
新的医科大学正式成立后,学校将以国家战略和区域需求为导向,立足山东、辐射全国、面向世界,创新发展、提高质量;以医学为主,医学与理学、工学等医学相关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大力发展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以培养具有较高职业素养、实践能力、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的高水平医药卫生人才为核心使命,建成国内一流、国际上有重要影响的,有明显优势和特色的应用研究型大学。
二、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2.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招生监督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
三、专升本具体要求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专科学习期间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
3.身体健康;
4.专科阶段必须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5.报考医学类专业专升本的考生,其专科阶段学习专业须为医学类或医学类相关专业;将来需要参加医师、护士资格考试的考生,其专科阶段学习专业等条件须符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其他专业招生不受考生所学专业的限制。
(二)报名范围
1.我省普通本专科院校(含高职院校)应届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生;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学历,且具有山东省辖区户籍的退役士兵(含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的退役士兵)。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序号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人) |
1 | 护理学 | 70 |
2 | 康复治疗学 | 50 |
3 | 旅游管理 | 50 |
4 | 医学检验技术 | 50 |
5 | 医学影像技术 | 50 |
6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0 |
7 | 市场营销 | 50 |
8 | 英语 | 30 |
总 计 | 400 |
(四)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3门,其中2门公共课,1门专业综合课。具体请参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29号)及其附件2。
考试时间:2019年3月。
(五)招生录取
1.录取规则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29号),继续实施过程性考核与专升本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多元录取机制。
(1)依据考生专升本考试成绩,结合过程性考核结果择优录取。过程性考核结果由考生专科毕业所在学校提供,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考生过程性考核合格,同时成绩达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者,我校将根据其报考类别和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免试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退役士兵录取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过程性考核的主要内容
(1)思想品德情况:包括专科学习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社会公德的情况,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思想教育活动、政治学习和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及其他体现学生思想品德的情况等;
(2)学习情况:包括按专科学习期间必修课和规定学分内应修选修课的学习情况等(含初次考试成绩情况和补考成绩情况);
(3)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获得技能证书的情况等;
(4)身体健康状况;
(5)其他体现学生特长和全面发展方面的情况。
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过程性考核不合格:
(1)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考试作弊或其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受到过学校记过以上处分的;或受到学校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4门及以上课程(含必修课和规定学分内的应修选修课,下同)初次考试不及格的;或有1门及以上课程初次考试不及格,经一次补考仍有不及格课程的。
(六)相关政策
1.被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及本人档案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报到入学,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在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予以清退。
2.被录取的学生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校交纳有关费用。退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毕业证书及学位
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619号
邮政编码:271016
联系部门:泰山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 0538-6231722 6231707 6229809 6229801(fax),邮箱:jwc@tsmc.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enrollment.tsmc.edu.cn/
五、其他事项
(一)专升本相关事宜详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s.gov.cn/
(二)泰山医学院不举办专升本考前辅导班,不编印相关考试资料。
(三)泰山医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泰山医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四)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章程由泰山医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