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19-01-23 作者:山大学仁 点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我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德州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要
第三条 学校全称:德州学院,学校代码:10448
第四条 学校校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西路566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教育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德州学院是一所山东省和德州市共建、以省管理为主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建校40多年来,学校植根齐鲁文化与燕赵文化之沃土,汲取黄河文化与运河文化之灵韵,秉承艰苦创业与励志育人之精神,不断谱写教书育人、创新发展的新篇章。
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71个本科专业,专业设置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11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以文、理、工、管为主,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和以本科教育为主兼办专科教育、部分重点专业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的办学格局。2009年被确定为山东省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山东师范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等联合招收中国现当代文学、原子和分子物理、微生物学、化学工程等专业的研究生。2017年,获批山东省“十三五”首批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并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设有山东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工程实验室1个,省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6个,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2个。拥有德州市生物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9个德州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社科研究基地)。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25101人,成人教育在校生10620人,与山东师范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在校研究生24人。
师资力量
现有教职工1610人,其中专任教师1211人,博士231人,硕士635人,教授108人,副教授434人,兼职硕士生导师45人。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合理,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学术风气。学校大力实施"天衢英才"工程,目前共引进5人,其中国家"千人计划"1人,国家"万人计划"1人,泰山学者2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1人。着力打造适应办学特色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队伍,拥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全国职业教育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获批"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1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青年科技奖1人、山东省突出贡献科学家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山东省优秀教师1人、山东省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山东省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基地)首席专家3人、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3人、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5人;获批德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5人、德州市优秀中青年专家10人、德州市首席专家2人、德州市现代产业首席专家2人。学校注重建设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出台《关于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意见》和《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暂行办法》,114名教师取得双师型教师资格,11位专家被聘为德州市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专家委员会委员。聘请企事业等单位的知名专家共245人担任兼职或客座教授。
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2021亩,建筑面积66.7万平方米,科研教学设备总值18561.3万元,馆藏图书221万册,电子图书21.3万册,电子期刊53.1万册,中外文数据库共计29个。建有各类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256个、语音室13个、多媒体教室136个。注重信息化建设,网络信息点达到8000多个,无线接入点30个,校园网出口总带宽增加到2000Mbps,数字精品课上网门数达480多门,数字资源225013GB。建有系统集成的学校数字化平台,实现了图书借阅、财务综合收费、手机教务、学生管理、用电管理、校园网收费等方面的“一卡通”管理。占地1188亩的校区东扩工程和老校区改造正在分期进行,一所布局科学、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大学校园将与德州岔河两岸连为一体,成为德州一道靓丽风景线,为创建德州大学打下良好基础。
科研成就
近3年共主持纵向项目298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3项,国家星火计划3项,国家社科基金4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8项,其它省部级项目58项。发表论文819篇,其中SCI、EI、SSCI、A&HCI检索论文和CSSCI来源期刊论文227篇,在单晶石墨烯生物传感技术领域取得重要突破。出版学术著作42部。获得各级各类科研奖励185项,其中省级科研奖励11项。
面向世界交流
与美国、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波兰、韩国、马来西亚、菲律宾等16个国家及香港、台湾地区的65所高校开展了合作办学、互派师生、科研和文化交流、学分互认、学位互授等实质性合作。大力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依托中俄、中澳合作办学项目、波兰国际班、学分互认项目,选拔千余名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培养了大批具有国际视野的应用型人才。积极争取国家留学基金委、山东省政府公派项目及各类国家专项资金,选派教师百余人次赴海外进行深造、访学和参加学术会议,着力打造一支具有国际视野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先后招收俄罗斯、乌克兰、韩国等国家留学生300余人,通过“德州学院外国留学生中国地域文化体验基地”的建设促进留学生了解和体验中国文化。学校成功举办了国际文化节、中俄国际学术研讨会、“教育部俄罗斯艺术大师班”、 “波兰文化周”、“中韩创新创业文化周”等大型国际教育项目,进一步拓展了师生国际化视野。
教育教学卓有成效
学校牢固树立教学中心地位,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任务,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各1个,获批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高校。有山东省特色专业6个、省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试点专业1个、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3项、省优秀教学团队5个、省级精品课程36门。近3年,承担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课题32项,省部级教育教学改革课题13项,获得省教学成果奖8项,获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4个。获批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64项,教师指导学生发表论文471篇,其中被SCI收录5篇,EI收录2篇,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7篇,获批实用新型zhuanli119项。获大学生科技文化国际赛事奖励51项,其中在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我校参赛学生连续荣获国际一等奖。全国赛事奖励2169项,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红绿蓝杯”中国高校纺织品设计大赛及“华文杯”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中荣获全国特等奖,在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中国大学生ICAN物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流通业经营模拟竞赛、“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与信息素养大赛、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高教杯”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等比赛中均荣获全国一等奖。山东省赛事奖励1817项。获批为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2017年获批实施学分制管理试点单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等工作。
第九条 德州学院招生就业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和山东省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等。
第十条 我校专升本招生宣传、咨询、录取、信息公布等工作均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进行。对以德州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一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公布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数据为准。考生可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情况,也可登录学校主页查询,学校将以生源学校为单位集中发放录取通知书。我校2019年专升本招生专业8个,招生计划600人,具体招生情况如下:
招生专业 | 类别 | 计划 |
汉语言文学 | 师范 | 50 |
小学教育 | 师范 | 100 |
法学 | 100 |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50 | |
工商管理 | 100 | |
会计学 | 100 | |
交通运输 | 50 | |
生物科学 | 50 | |
合计 | 600 |
第五章 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我省普通本专科院校(含高职院校)应届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生;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学历,且具有山东省辖区户籍的退役士兵(含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的退役士兵);
3.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2019年转段学生。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专科学习期间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
3.身体健康;
4.专科阶段必须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 报考专业限制:报考医学类专业专升本的考生,其专科阶段学习专业须为医学类或医学类相关专业;将来需要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其专科阶段学习专业等条件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报考美术学、音乐学、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其专科阶段学习专业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他专业招生不受考生所学专业的限制。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专升本报名、考试、命题、评卷及录取等工作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29号),实施过程性考核与专升本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多元录取机制,由考生毕业学校提供考生的过程性考核结果,明确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我校依据专升本考试成绩,参考过程性考核结果择优录取。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定总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者,根据考生类别和志愿分专业依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考生毕业学校提供过程性评价电子档案数据,我校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并在投档范围内参考过程性考核结果择优录取考生。对退役士兵实行单独安排计划、依据专升本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专科毕业证等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报到入学,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我校在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并清退。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德州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德州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德院政字〔2017〕34号)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执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免试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五章 收费、退费标准和奖贷措施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山东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第十九条 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800-1200元,多退少补。
第二十条 退学学费:退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困难学生扶助措施: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为一体的特困生扶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有效资助,特制定了《德州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德州学院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德州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德州学院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德州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德州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德州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条例和办法,指导我校特困生资助工作。
第六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德州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1.联系咨询电话:0534—2603002、8985680
2.学校监督电话:0534—8985865
3.学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西路566号
4.邮政编码:253023
5.联系单位:德州学院招生就业处
6.咨询E--mail: dzxyzb@163.com
7.学校网址:http://www.dzu.edu.cn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德州学院负责解释。